关于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廊坊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将于2019年7月8日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政策面向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由残疾人本人(精神、智力残疾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解放道公交IC卡中心(解放道106号,小廊坊派出所斜对面)实名免费办理公交“助残卡”乘坐市内公交车。

(三)对已持有其它免费乘车证卡的残疾人,不再办理“助残卡”。

(四)持“助残卡”乘坐市内公交车仅限持卡人本人,乘车时应接受司乘人员检视。

(五)“助残卡”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廊坊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2019年7月5日